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許可證字號:衛部醫器輸字第036348號
公司名稱:博士倫股份有限公司
【警語】
1.配戴一般隱形眼鏡須經眼科醫師驗光配鏡取得處方,或經驗光人員驗光配鏡取得配鏡單,並定期接受眼科醫師追蹤檢查。
2.本器材不得逾中文仿單建議之最長配戴時數,不得重復配戴,於就寢前務必取下,以免感染或潰瘍。
3.如有不適,應立即就醫。
4.使用前請詳閱原廠之使用說明書並遵照指示使用